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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XXX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为规范业主大会的活动更好地维护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建设部《业主大会议事规程》,结合本小区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一章业主大会议事方式第一条本小区只设一个业主大会,由小区全体业主组成。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接受政府房产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开发建设单位应提供已盖章的业主花名册,将业主姓名、栋数、房号等内容张贴在小区内,并依此制作表决票。第二条按照业主大会筹备组公布的召开业主大会的时间、地点和形式,举行首次业主大会。在新区管委会和房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由业主组成筹备组,按法宝程序召开业主大会集体讨论,选举业主委员会。第三条业主大会议事内容:(一)制定、修改业主公约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二)决定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的方案和及解聘业物业管理企业;(三)决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方案和续筹方案;(四)决定业主大会的诉讼事宜;(五)选举、罢免业主委员会委员,改变和撤销业主委员会的不当决定;(六)审议决定业主委员会的工作权限和活动经费;(七)审查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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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八)审议决定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收益方案;
(九)审议制定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十)决定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涉及业主共同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第四条业主大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由业主委员会组织召开。定期会议每年召开一次,于每年月份召开。经过20以上的业主提议,或其他需要由业主决定的事,由业主委员会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业主委员会无力履行职责时,由政府房产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组织业主召开。第五条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前将会议所有内容以书面形式通知小区全体业主,并同时告知新区管委会、房产主管部门。业主大会由业主委员会作出书面记录并存档。业主大会作出的决定要按规定及时在小区内公告,并告知新区管委会、房产主管部门。第六条根据地小区的具体特点,按照有利于实现小区业主大会会议召开的目的的原则,本小区业主大会会议由业主委员会确定采用集体讨论或书面征求意见方式。不论采取何种形式,均需有小区内持的12以上投票权的业主参加方为有效。第七条业主大会上召开集体讨论会议时,业主本人应当参加会议。需要委托代理的,应当有书面委托书,每一个代理人最多只能代理一人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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