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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卫生厅文件鄂卫发〔2006〕92号
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湖北省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预案》的通知
各市、州、县卫生局,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局:现将《湖北省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并遵照执行。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日
湖北省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第一章总则(一)编制目的为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有效预防、及时控制食物中毒事件,指导和规范全省食物中毒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保证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保护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二)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1999年12月24日卫生部令第8号发布《食品卫生监督程序》1997年3月15日卫生部令第50号发布《湖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湖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三)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在湖北省行政区域内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食物中毒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四)食物中毒事件的分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病人数达到30例及以上时,应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处理,事件分
f级如下:1、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食物中毒事件(Ⅰ级)经国务院批准,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影响特别重大的食品中毒事件。2、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食物中毒事件(Ⅱ级)一次食物中毒人数超过100人并出现死亡病例;或出现10例以上死亡病例。3、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食物中毒事件(Ⅲ级)一次食物中毒人数超过100人;或出现死亡病例。4、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食物中毒事件(Ⅳ级)一次食物中毒人数30~99人,未出现死亡病例;或学校、幼儿园、承办全国全省性重要活动接待单位,一次发生食物中毒人数在5人以上、30人以下的。
第二章组织体系及职责(一)卫生应急指挥机构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按照本预案的规定,在同级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行使卫生应急指挥机构的职责,统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的协调和指挥,并根据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的实际需要,成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食物中毒事件应急指挥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食物中毒事件应急指挥部由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有关医疗卫生单位和部门组成。其主要职责是:1、负责组织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卫生监督机构开展食物中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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