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旧事资料 分类
)合伙企业应当承担1万元贷款本息的偿还责任。合伙人有权约定合伙事务的执行方式,但是合伙企业对于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以及对外表企业权利的限制,不得对抗不知情的善意第三人。因此,合伙人以合伙企业的名义进行的行为都应该由合伙企业承担责任。
(2)不具有事务执行权的合伙人,擅自执行合伙企业的事务,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殷罡承担赔偿责任。因此,王某应当对擅自在外借款造成的损失对企业以及对章某、李某二人进行赔偿。
49答:(1)乙不能要求甲公司对其承担违约责任。因为甲向乙发出传真的行为是要约邀请,乙发出订单的行为是要约,要求甲3月30日前答复,甲没有答复,要约就已经作废,合同没有成立,因此甲不必承担违约责任。
(2)乙公司为了合同的成立积极做出准备,而由于甲的迟延答复,致使合同没有成立,并使乙遭受了2万元的损失,根据合同法42条规定:合同缔结过程中,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因自己的过失而致合同不成立、无效或者被撤销,应对信赖合同为有效成立的相对人赔偿基于此项信赖而发生的损害。甲应当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赔偿乙公司2万元的损失。
fr
好听全球资料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