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属于代理人,代理人成为交易的一方主体,只有在法律有特别规定或当事人明确要求的情况下被代理人才是交易的一方主体。44、45、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的构成要件如下:(1)是特定人的意思表示;(2)具有定约意图;(3)内容具体确定;(4)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46、股份有限公司的法律特征:(1)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2)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均负有限责任;(3)股东有最低人数的限制;(4)设立程序较有限公司复杂。47、合同履行的基本原则:(1)全面履行原则。又称正确履行或适当履行原则。是指当事人按照合同规定的标准及其数量质量,由适当的主体在适当的履行期限履行地点,以适当的履行方式,全面完成合同义务的履行原则。(2)诚实信用原则。又称协作履行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即随附义务。八、九、论述题
47诚实信用原则是民法的基本原则,不仅是整个合同法最重要的基本原则,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也居于最高原则之位。诚实信用原则作为一个高度抽象化的基本原则,它是通过在每一制度中的具体规则而显示起存在的。诚实信用原则要求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维持双方的利益平衡,对另一方不进行任何欺诈,以诚实
f善意态度行使权利履行义务恪守信用。具体到合同履行中,诚实信用原则是指合同关系中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对
履行合同应抱有善良愿望和真诚的努力,它是债务人履行合同的最根本要求;同时它也要求债权人应尽积极的协助等义务,帮助债务人如约履行义务。
诚实信用原则对当事人履行合同提出了以下要求:(1)当事人要按合同约定的条款,正确全面地履行合同;(2)债务人不得履行有害于债权人的合同,否则,债权人有权请求撤消合同;(3)在合同就某一有关事项没有明确约定时,债务人应按公平原则并考虑事实状况合理履行。(4)债务人履行债务所交付的物品有瑕疵时,债务人应及时将此情况告诉债权人。
诚实信用原则在合同履行中除了体现以上内容外,还产生了一些合同履行当中的随附义务。随附义务,指法无明文规定,当事人之间亦无明确约定,但为了维护对方当事人的利益,并依社会的一般交易观念,当事人应担负的义务。主要包括注意义务告知义务照顾义务忠实义务说明义务保护义务等。随附义务带有社会道德价值判断,不属于法律规定的义务,只有依赖法官根据社会一般交易观念自由裁量。十、案例分析
48答:(1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