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管理办法
第一章第一条总则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会议工作管理,规范会议组织服务程序,严肃会议纪律,提高会议质量,
增强会议效果,降低会议成本,不断提高会务管理服务水平,结合公司实际,特制订本办法。第二条会议召开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高效原则。会议召开应确有必要,注重实效,主题鲜明,准备充分,严禁召开没有明确目的、缺乏实际内容的会议。(二)精简原则。大力精简会议,尽量缩短会期和控制会议规模,尽可能减少与会人员。(三)节约原则。会议要厉行勤俭节约,严禁铺张浪费。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类会议的工作管理。
第二章第四条
会议的管理机构及分类
办公室为各类会议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指导和统筹协调公司各类会议工作,制定和
修订会议工作管理有关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第五条各项会议依据会议性质由主办部门和协办部门共同完成。主办部门是会议工作的主要负责
部门,统筹完成会议相关各项工作;协办部门需在主办部门的统筹安排下,协助完成会议有关工作。第六条公司的会议主要分为以下几类:
(一)政府机关、监管部门检查、指导、接洽等会议,由相关业务对接部门主办,办公室协办;(二)行业协会、金融同业在我公司召开的专业研讨会议或商务洽谈会,由业务相关部门主办,办公室协办;(三)公司总裁办公会和公司级表彰会、联欢会等会议,由办公室主办,相关部门协办;(四)公司组织召开的各类工作会由职责部门或牵头部门主办召开,办公室协办;(五)内部专业研讨会、部门日常工作会等各类内部会议,由各相关部门自主负责;(六)其它需要公司承办的各类会议,办公室主办,相关部门协办。第七条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会议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组织召开,
具体会议工作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
第三章第八条
会议的计划与统筹
公司各类会议的召开必须由主办部门提前做出计划,经公司审批同意后方可组织实施。
公司各级例会、项目评审会等日常工作会议按照公司有关业务制度规定的程序召开,无须单独提交会议计划。第九条公司内部会议室使用由办公室统一安排,会议室安排的原则为:小会服从大会,局部服从
f整体,临时会议服从例会。各类会议的优先顺序为:公司例会、公司临时行政会议、部门会议。因处置突发事件而召集的紧急会议不受此限。第十条需要租用外部会议场地的,由办公室负责租用。主办部门应至少在15个工作日前将会议
场地的相关要求通知办公室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