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的目标、指标要求,保证施工过程的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地
f方标准。乙方权利:1、重点部位作业前有权要求甲方进行作业指导和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2、有权拒绝甲方管理人员的违章指挥和拒绝在不安全的环境中作业。对甲方有关人员在检查、执法过程中违反规定的做法有权向甲方主管领导提出申诉。三、乙方交纳安全抵押金要求:1、依据《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矿山、道路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转作事故抢险救灾和善后处理所需资金。”及公司《分包队伍安全管理办法》要求。乙方必须向甲方交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万元,乙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转作事故抢险救灾和善后处理所需资金。2、如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在分包工程年度结算前已扣完,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适当补交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万元,在工程结算结束后,将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剩余部分返还乙方。四、施工现场奖罚规定1奖励1)在施工生产中,具备以下条件的给予奖励,奖励金额100300元。2)及时发现事故隐患,督促、消除和预防重大事故的有功人员。3)坚持原则,杜绝了安全事故的有功人员。4)在抢救工伤及事故中的头功人员。5)为确保安全生产积极进行革新,发明创造,提出合理化建议,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2处罚1)施工现场个人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处以1001000元罚款。2)施工现场构成以下严重违章和重大隐患,每项处以1000元5000元的罚款:3)安全管理体系有缺陷,作业队安全管理人员未按规定配备。4)开挖沟、槽等土方施工,超过15米深未按规定放坡或做支撑。5)脚手架操作面上未满铺脚手板,漏洞大,有探头板、飞跳板、脚手架未按规定与建筑物拉接。8)四口、临边无防护。9)施工中不按规定设置安全网。10)施工中由高处往下投掷、掉落物料。11)电锯、电刨无防护设施。12)施工现场的配电系统不按规定装设二级漏电保护装置或漏电保护装置失灵。13)施工现场的电气线路老化,电器损坏,失修严重。14)安全检查出的问题未按规定复查、整改。15)消防器材、设施配备严重不足,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3)违章人员(个人)的罚款由其所在单位负责督促执行,因分包单位对本队违章人员负有管理责任,如违章人员无力按时交纳或离开本工地无法交纳罚款的,一律由其所在单位负责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