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提出,经公司保密委员会审核,报国家保密局审批,通过后作为国家秘密进行保护。涉及企业秘密的事项,由秘密事项产生部门和单位根据企业秘密事项等级的标准提出,拟定密级和保密期限,报本单位保密委员会审批、发布,并进行保护。第二十二条公司各级单位必须建立权责明晰、程序规范、定密准确、解密及时的科学定密机制。第二十三条公司实行定密责任人制度。定密责任人是行使定密权的人员,负责公司工作中涉及的国家秘密的确定、变更和解除工作。公司负责人及其指定的人员为定密责任人。定密责任人须经过培训,掌握定密知识和技能。第二十四条定密。(一)确定国家秘密由具体承办人对照保密事项范围拟定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报定密责任人审核批准。(二)总部各部门、各分部、公司各级单位执行上级确定的国家秘密事项,需要定密的,根据所执行的国家秘密事项的密级确定。(三)确定企业秘密由具体承办人对照保密事项范围拟定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报本单位分管领导审核批准。(四)下级单位认为本单位产生的有关定密事项属于上级单位的定密权限,应当先行采取保密措施,报请上级单位确定。第二十五条标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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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一)书面形式的密件在封面左上角标明密级和保密期限。国家秘密的密级和保密期限标志为“★”,“★”前标密级,“★”后标保密期限。例如“秘密★6年”。如不标明期限,除另有规定外,绝密级不超过30年、机密级不超过20年、秘密级不超过10年。企业秘密标志和保密期限一般标注在文件、资料封面或者首页的左上角。商业秘密标注为:××商密〃×年。例如“核心商密〃5年”。工作秘密标注为:“内部事项”或“内部资料”。(二)非书面形式的密件,以能够明显识别的方式在密件上标明密级和保密期限。(三)汇编涉密文件、资料,应对各独立文件、资料作出标志,并在封面或者首页以其中最高密级和最长保密期限作出标志。(四)摘录、引用属于国家秘密内容的,应以其中最高密级和最长保密期限作出标志。第二十六条密级变更。(一)总部各部门、各分部、公司各级单位应根据情况变化,及时变更本部门、本单位涉密事项的密级和保密期限。(二)国家秘密密级变更由承办人提出具体意见,经定密责任人审核批准后,以书面形式通知知悉范围内的部门、单位或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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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三)企业秘密变更由承办人提出具体意见,经本单位分管领导审核批准后,以书面形式通知知悉范围内的部门、单位或人员。第二十七条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