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股东。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报经股东(或者人民法院)确认的清算报告,并自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公告公司终止。第九章附则第三十条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由股东(或者执行董事)决定。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由股东书面决定。第第三十一条公司登记事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为准。第三十二条本章程未规定的其他事项,适用《公司法》的有关规定。第第三十三条本章程由股东制定,自公司成立之日起生效(变更的于股
f东会通过之日起生效,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三十四条本章程一式三份,股东留存一份,公司留存一份,并报公司登记机关一份。
股东签字(盖章):2017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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