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门市万诺水暖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贾崇忠一人出资设立玉门市万诺水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如与法律、法规的规定相抵触,以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第二章公司名称、性质和住所第三条公司名称:玉门市万诺水暖有限公司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该自然人不得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公司,该一人有限公司不得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公司。第四条住所:玉门市赤金镇教育路1号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生活饮用水供给(以卫生许可证为准)、供热、小型水暖维护、煤炭的销售。(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第六条公司改变经营范围,应当修改公司章程,并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需经行政许可的项目,应依法向许可监管部门提出申请,经许可批准后方可开展相关活动。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第七条公司注册资本:150万元人民币,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公司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f第八条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应当自变更决定作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注册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未经变更登记,公司不得擅自变更登记事项。第五章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出资额、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第九条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股东姓名或者名称:贾崇忠;住所:甘肃省玉门市赤金镇西湖村2组81号;身份证或证件号码:622101第十条股东的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股东王建军认缴的出资额为150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100%,出资方式为货币,于2017年9月30日缴足。如果是分期实缴,请填如下表格:
出资金额(万元)一期出资额二期出资额认缴出资额40110150
出资时间2016年2月6日2017年9月30日(二期出资属于增资110万)
第十一条公司股东应当按照章程的规定缴付出资,不得虚假出资、抽逃出资。公司成立后,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公司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第十二条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公司会计在每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第六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十三条公司不设股东会。股东依照《公司法》规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