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公教育给人改变未来的力量
攀枝花市2013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等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我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6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
、攀枝花市公众信息网www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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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一、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一)招考对象:招考对象分为三类:不限、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考对象中“不限”,是指201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1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职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并凭证书办理录用手续;其他人员必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职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录用或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责任由考生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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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考对象中“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是指截止2013年9月20日(此次公招报名第一日),累计在基层工作的时间已满两周年。基层工作经历指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即具有在县(市、区)及以下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的经历,在各级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其他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其中退役士兵服役时间均为基层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读书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招考对象中“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截止2013年9月20日,服务期满(两年及以上)考核合格的在四川省参加“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社工人才百人计划”五项目人员。(二)报考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3年龄在1835周岁(1977年9月20日1995年9月20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