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室和寝室,厕所和盥洗应分间或分隔,并应
有直接的自然通风。
f生活用房的最小使用面积m2
表321
规模
大型
中型
小型
备注
房间名称
活动室
50
50
50
指每班面积
寝室
50
50
50
指每班面积
卫生间
15
15
15
指每班面积
衣帽贮藏室
9
9
9
指每班面积
音体活动室
150
120
90
指全园共用
面积
注:1全日制幼儿园活动室与寝室合并设置时,其面积按两者面积之和的80计算。
2全日制幼儿园或寄宿制幼儿园集中设置洗浴设施时每班的卫生间面积可减少2m2。寄宿制托儿所、幼儿园集中设置洗浴室时,面积应按规模的大小确定。
3实验性或示范性幼儿园,可适当增设某些专业用房和设备,其使用面积按设计任务书的要求设置。
二、盥洗池的高度为050~055m,宽度为040~045m,水龙头的间距为035~04m。
三、无论采用沟槽式或坐蹲式大便器均应有12m高的架空隔板,并加设幼儿扶手。每个厕位的平面尺寸为080m070m,沟槽式的槽宽为
f016~018m,坐式便器高度为025~030m。四、炎热地区各班的卫生间应设冲凉浴室。热水洗浴设施宜集中设
置,凡分设于班内的应为独立的浴室。第325条每班卫生间的卫生设备数量不应少于表325的规定。
每班卫生间内最少设备数量
表325
污水池个大便器或沟小便槽位盥洗台水龙淋浴位
槽个或位
头、个
1
4
4
6~8
2
第326条供保教人员使用的厕所宜就近集中,或在班内分隔设置。
第327条音体活动室的位置宜临近生活用房,不应和服务、供应
用房混设在一起。单独设置时,宜用连廊与主体建筑连通。
33托儿所生活用房
第331条托儿所分为乳儿班和托儿班。乳儿班的房间设置和最小
使用面积应符合表331的规定,托儿班的生活用房面积及有关规定与幼
儿园相同。
乳儿班每班房间最小使用面积m2
表331
房间名称乳儿室喂奶室配乳室
使用面积50158
f卫生间
10
贮藏室
6
第332条乳儿班和托儿班的生活用房均应设计成每班独立使用的
生活单元。托儿所和幼儿园合建时,托儿生活部分应单独分区,并设单
独的出入口。
第333条喂奶室、配乳室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喂奶室、配乳室应临近乳儿室,喂奶室还应靠近对外出入口。
二、喂奶室、配乳室应设洗涤盆。配乳室应有加热设施。使用有污
染性的燃料时,应有独立的通风、排烟系统。
第334条乳儿班卫生间应设洗涤池二个,污水池一个及保育人员
的厕位一个兼作倒粪池。
34服务用房
第341条服务用房的使用面积不应小于表341的规定。
第342条医务保健室和隔离室宜相邻设置,幼儿生活用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