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方面敏感因素
如年龄,儿童和老人对毒物耐受性差,易发生中毒且程度重。妇女较男性对毒物敏感,尤以妊娠和哺乳期为甚。有慢性疾病或营养不良者,抵抗力降低。极少数人对某种化学物质具有高敏感性,对一般人不引起毒作用的剂量,而对高敏感者则可发生毒性反应。在遗传因素方面如某些酶的缺乏,也可导致对某些化学物的敏感,如遗传血清α1抗胰蛋白酶缺陷者对刺激性气体较敏感,6磷酸葡萄糖脱氢酶缺乏者在急性苯胺类中毒时易发生溶血等。
3.联合作用
同时接触两种以上化学物,或环境中温度、湿度、气压等因素均可影响中毒者的临床表现、程度和病程。
4.杂质作用
f许多金属中含砷,如果此类杂质与酸作用,或冶炼时含砷高温残渣遇水即可产生砷化氢。磷矿石遇水可形成毒性较大的磷化氢。
5.管理作用
有无严格的管理制度、有效的防护措施、有关毒物知识的培训及发生中毒后是否及时处理等都会影响中毒的发生与病情轻重。如1993年9月23日,青岛化工厂发生液氯泄漏,本厂职工对氯气中毒的有关知识有所了解,知道如何逃避和防护,仅9名职工住院,而周围居民则缺乏这方面知识,有的甚至闻到气味开窗换气,有的顶着风往化工厂跑,多数人甚至不懂得用湿毛巾捂住口鼻,因此有四人住院治疗。
四、急性中毒某些特殊的临床表现
1.潜伏期长
少数毒物侵入机体需经一较长时间的潜伏期,才突然发生严重病变。如有机锡、有机汞、四乙基铅、溴甲烷、碘甲烷中毒可经数天,甚至2~3周才发病。又如急性光气、氮氧化物中毒,在吸入毒物时可无不适,或仅有轻微黏膜刺激症状,但经数小时或10几小时后可突然发生严重水肿。在潜伏期内处理不当,如活动过多,精神焦虑等因素可成为迟发性病变发病的诱发因素。因此,对近期有这些毒物高浓度接触史的接触者,虽全身症状轻微也应密切留院观察,并给予适当治疗。
2.中间期肌无力综合征
f一些品种的有机磷制剂如乐果、氧化乐果、敌敌畏、甲胺磷、对硫磷等农药急性中毒1~4天,即胆碱能危象业已消失和迟发性多发性神经病出现之前,出现以屈颈肌与四肢近端肌肉、颅神经支配的肌肉及呼吸肌的无力或麻痹为特征的临床表现。患者不能抬头,上、下肢抬举力弱、睁眼困难、眼球活动受限、复视、面部表情肌运动减少、声音嘶哑、吞咽困难、咀嚼肌无力,及不同程度的呼吸困难,严重者可因呼吸肌麻痹而死亡。神经肌电图检查显示神经肌肉接头突触后传导阻滞。
3.迟发脑病
急性一氧化碳中毒患者于昏迷苏醒后,意识恢复正常,但经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