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警戒线,并可视情况开辟专门的媒体采访区域、地点。对在此前已在警戒区内的记者,现场民警应文明、依法将其劝离,并告知其媒体采访区域、媒体接待地点位置。
警戒区外,准允采访。媒体记者在公安部门划定的警戒区域外采访、拍摄的,如其采访活动不妨碍民警执行公务,一般不予干涉,且不得故意遮挡记者的摄影、摄像镜头、采访话筒,不得随意扣押记者物品。
面对挑衅,避免冲突。媒体记者恶意挑衅、故意制造事端的,现场民警应保持高度克制,讲究策略方法,避免与记者发生直接冲突,可对其依法提出警告,必要时可在全程录音、录像,固定证据的基础上依法予以处理。
外媒采访,及时通报。对到现场采访的境外媒体记者,现场民警一经发现,应立即报告现场指挥员及相关负责人,通报出入境管理部门及党委、政府外宣部门等,请求共同处置。
2当事人管控
对引发涉警负面舆情的公安民警或协辅人员,应按规定由纪检、督察等部门立即将其带走调查。
对案(事)件中受害当事人,应积极与其沟通,争取其理解配合,尽可能少向无关人员谈论案(事)件情况。如案(事)件中有受害人集中送医院治疗的,应视情派员前往医院了解情况,同时注意掌握媒体采访动向。主动联络媒体公布案(事)件调查处置情况,防止媒体只采用当事人一方消息源,导致报道失实,影响案(事)件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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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围观群众管控
涉警案(事)件发生后,应第一时间将围观群众隔离在案(事)发现场外,并以适当的方式及时疏散。这既保障公安部门顺利开展案(事)件处理工作,又防止因未查明事态,围观群众先行传播,导致谣言滋生,扰乱案(事)件处理工作。
(二)网上舆情管控
1发现掌握网上涉警舆情
及时发现、掌握正在网上传播,可能或已经引起炒作的涉警舆情信息,并立即对首发信息的网站、论坛、微博、QQ、BBS等,以及信息传播范围、涉及对象和信息内容等网上传播情况开展调查。
2分析研判网上涉警舆情
根据涉警舆情分级情况,通报案(事)发地公安部门,对信息的性质、危害程度、传播范围及舆情发展的轨迹和特点等进行分析研判,及时处理负面信息,开展网上舆论引导。
(三)组织新闻发布
组织新闻发布会是突发公共事件中公安部门掌握话语权的关键步骤。如果公安机关“沉默不语”,自己不说,等别人说,甚至有人伺机乱说,谣言就会满天飞。英国危机公关专家迈克尔里杰斯特(MRegesterMichael)在《危机公关》(Crisis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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