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
应依法安排乙方补休或支付相应劳动报酬。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二十条甲方根据国家、四川省和成都市有关规定在合同期内依
法为乙方参加社会保险,乙方个人缴纳部分由乙方自行承担并由甲方
在工资发放时代扣代缴。
第二十一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和医疗待遇按
照国家、四川省和成都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及待遇按国家、四
川省和成都市有关规定执行。
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二十三条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条件及安全卫生的
工作环境,并依照企业生产经营特点及有关规定为乙方提供劳动防护用品,
乙方应严格按要求穿戴防护用品。
第二十四条甲方对乙方进行职业技术、安全卫生、规章制度等必要的
教育与培训,乙方应认真参加甲方组织的各项教育培训。
八、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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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第二十五条订立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第二十六条订立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合同相关内容或解除。
第二十七条乙方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甲方录用条件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十八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辞退乙方,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A.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其它工作的。
B.乙方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C.甲方因兼并、分立、合资、转改制、企业转产、技术革新、经营方式调整、防治污染搬迁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等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需要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D.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九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A.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B.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C.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D.乙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合同的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