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编号:
劳动合同
用工单位:单位性质: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单位住址:通讯地址:联系电话:
以下称“甲方”
劳动者: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户籍地址:联系电话:紧急联系人:联系电话:
以下称“乙方”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都江堰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监制
f签约须知
一、双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应认真阅读本合同书。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二、甲方招用乙方时,应验明乙方与其他任何用人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方可签订劳动合同,乙方与原用人单位未解除劳动关系的,以及甲方聘用的退休人员,不能签订劳动合同。
三、按照国家就业准入制度的规定,甲方招用从事技术复杂以及涉及公民生命安全和消费者利益工种的从业人员,应当从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中录取。
四、甲方法定代表人的变更,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无需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五、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成都市最低工资标准。
六、社会保险费按国家规定缴纳,双方不能协商约定。七、甲方应依法告之劳动者所从事职业的危害。八、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时,甲方应当出具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或相关文件。九、本合同必须认真填写,字迹清楚、文字简练、准确,并不得擅自涂改。本合同中的空栏,由双方协商确定后填写,并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不需填写的空栏,划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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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甲乙双方就劳动关系的建立及其权利义务等事宜,根据《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的劳动法律、法规、行政规章,遵循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订立本劳动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共同信守合同所列各条款。
一、合同的类型与期限
第一条甲、乙双方选择合同类型为
。
A.固定期限,自
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
止,共个月。
B.无固定期限,自
年月日起至本合同第三十二条约定的
终止情形出现时即行终止。
C.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自
年月日起至
工作任务完成时即行终止。
第二条若乙方开始工作时间与约定时间不一致的,以实际到岗之日为
合同起始时间,建立劳动关系。
第三条甲乙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