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亳州市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城市规划与开发建设【发文字号】亳政办201210号【发布部门】亳州市政府【发布日期】20120312【实施日期】20120312【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亳州市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亳政办〔2012〕1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亳州市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一二年三月十二日
亳州市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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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为进一步推进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关于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8〕111号)、《人
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推动建立以创业带动就业的创业型城市的通知》(人社部发〔2008〕87号)和《安徽省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公布第二批省级创业型城市名单的通知》(皖就办〔2011〕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