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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执行前的“民主议事”制度。(二)执行中的“调度听证”制度。(三)执行后的“问责赏罚”制度。
f(一)执行前的“民主议事”制度所谓企业决策,通俗一点说就是:用正确的方法做需要做且能够做得到的事情。需要做是前提,做得到是基础,用正确的方法做是保障。而这一切都不能靠拍大腿来决定。决策一定是科学的,错误的决定不叫决策。决策的过程最好能符合下面三部曲:第一步,要鼓励员工对公司的发展提出建议。建议提出来后要交给“组织会议”商议(组织会议由组织层的干部组成),组织层要在两周内完成对建议的讨论。讨论时要全面、具体要进行对抗性的思辨必要时应启动市场调查论证后拿出可行性议案。议案包括提建议人、建议内容、价值评估、操作办法、风险规避、参与论证的人员等。该议案提交决策层申请批准。第二步,决策层接到该议案后,要在一周内做出是否实施的决定。决定实施的,应拿出指导性意见:决定不实施的,应向组织会议说明理由,并由组织层向建议人做出解释。第三步,批准后的议案,交付“调度会议”组织实施。调度会的负责人有决策层指定,作为本案的最终负责人,统一调配公司资源,全权负责本案的执行管理。在执行上面三步时,要特别注意几个方面,一是即便是企业老总的想法也只是建议,也应该向“组织会议”提出,如果老总坚持要干,也只能通过自己的影响力去征服组织层,不能靠行政命令,因为这件事总还是需要下面去执行。下面讨论的过程也是个理解的过程。再者,老总虽然有高度,却未必了解执行的难度。二是在组织会议讨论的时候,要实行会上讲话免责制,鼓励员工敢讲话,讲真话。三是要在法定的时间内结案,既不能久拖不议,也不能久议不决。对采纳的建议,公司要给予建议人适当的奖励,对未采纳的建议,直属上级要给予建议人认真的回应,以避免挫伤其积极性。(二)执行中的“调度听证”制度执行的概念,在很多企业都是模糊不清的。通常的理解,高层做决策,中层搞管理,底层抓执行。这种理解已经害死了一大批企业,且死后都不知是怎么死的。企业和企业之间,资源大抵是相同的,但为什么有的搞得好,有的搞得不好,这就是资源的有效利用问题。企业资源的有效利用,构成了企业的“执行力”。所以,企业的执行力其实就是企业运用资源的能力。能够综合利用企业资源的,当首推总经理,总经理应该参与企业的执行。要提高执行力,许多企业都采用了会议解决问题的方式,但遗憾的是,多数都“有会无议”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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