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词。南北朝时期分出两种读音,一种入声,一种去声。人们造出“做”字,分担“作”的一部分意项。“作”为母字,“做”为分化字。“做”字的出现最早不晚于宋代,最早收录“做”字的辞书为明代的《字汇》。
f后来“作”“做”都读去声。宏观来看,“作”比较典雅,多出现在抽象意义的词语、书面色彩较浓的词语,特别是在成语里。“做”口语色彩较重,表示具体东西的制作或具体性的事物、职业性专业性的工作。关于“做”和“作”使用的场合,具体可分为一下三种:1必须用“作”的场合1)表示“起、兴”意思的时候:日出而作、枪声大作等。2)典雅、古老的两字格词语,或四字成语中:作别、作壁上观、作法自毙等。3)表示“发作”的意思时:作怪、作呕、2必须用“做”的场合1)表示“制造”的意思:做一张桌子、做鞋垫等。2)表示举行庆祝或纪念活动:做寿、做生日。3)表示结成某种关系:做朋友、做合伙人、做亲。4)表示假装某种样子、神态:做鬼脸、做样子。5)表示从事某种活动的三字格词语:做手脚、做针线、做生意。3两可的场合1)表示从事某种活动:秀、主、东。2)表示“充当、当成”的意思:伴、反面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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