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条公司每年提取利润为内部股权回购准备金,从创始合伙人及超出职位可购股权限额合伙人回购股权,以激励新合伙人,回购价为当期核定股价。
第二十九条股权回购顺序依次为创始合伙人、降职合伙人、超额合伙人,合伙人应以公司长远利益出发不得反对股权回购。
第三十条股权可在合伙人间协议转让,转让股权应符合配比比例并经全部合伙人会议同意。
利润分红
第三十一条为保证公司事业计划达成,合伙人在三年内分红不超过净利润的30,每年实际利润
f分红比率依据年初合伙人共同确定的《年度目标及分红方案》考核提取,按股权比例分配,三年后视企业规模再行调整。
第三十二条对未加入公司合伙人计划的专家、优秀员工,经合伙人会议同意的可采用分红权进行长期激励,该员工离职则分红权自动失效,《内部员工分红权配发通知书》。
内部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经营权利与义务
第三十三条内部合伙人不仅是公司股东,而且是共同创业的伙伴,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行使合伙人权利;
1公司有关重大投资、业务战略的调整等重大决定的股权表决2公司发展规划及年度经营计划、分红与配股计划等的股权表决3公司组织变革及核心制度表决4就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5查阅公司经营业绩财务报表及有关会议决议6合伙人会议拟定的其他权力第三十四条为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合伙人可选举管委会代行合伙人会议权利,管委会成员由合伙人担任,任期一年。第三十五条经授权内部合伙人可代表公司拓展业务,组织谈判,具体规定参见《公司业务运作流程及职权划分明细表》。第三十六条内部合伙人在公司日常运营中承担以下义务:1遵守公司章程2履行合伙人分管职能,完成合伙人会议决议分管的工作任务或业绩指标3按时出席合伙人会议,就公司经营发展出谋划策4接受制度约束,根据个人绩效和公司需要的职务调整5保守公司商业机密
股份权利与义务
第三十七条内部合伙人持有公司股份,享有以下股份权利:1参与制定和修改公司章程2对吸纳新合伙人行使表决权(一人一票)3监督公司内部及各分支机构经营活动
f4按照股权比例分配红利,优先享有合伙人分红或股利等优惠政策5依法分配公司破产、解散和清算后的剩余资产第三十八条内部合伙人根据持有股权承担以下义务:1按本制度及合伙协议完成股权认购、转让2退出经营时出让持有股权3公司增发,存量不足或亏损时同比注资4以自己的出资承担风险
其他合伙人共同决议事项
第三十九条除合伙协议另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