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防止发生触电、火灾等事故,依据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作业许可管理规定等制度,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机关、专业分公司及其直属企事业单位和全资子公司(以下统称所属企业)的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的控股公司通过法定程序实施本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临时用电作业是指在生产或施工区域内临时性使用非标准配置380V及以下的低电压电力系统不超过6个月的作业。非标准配置的临时用电线路是指除按标准成套配置的,有插头、连线、插座的专用接线排和接线盘以外的,所有其他用于临时性用电的电气线路,包括电缆、电线、电气开关、设备等。第四条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应遵循专业化管理的要求,有效落实直线责任和属地管理,强化作业风险管控,落实安全措施,确保安全作业,防止事故发生。第五条安全环保与节能部负责制订集团公司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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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第六条专业分公司负责对本专业领域所属企业落实本办法进行专业指导和监督检查。第七条所属企业负责本办法的实施落实,依据本办法制定细则,开展相应培训,落实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要求,并及时开展检查指导,确保作业安全。第二章临时用电作业安全职责
第八条用电单位是使用临时用电线路的单位,对用电作业过程的安全负责,主要安全职责是:(一)负责向属地单位提出用电申请,按要求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二)参与临时用电作业风险分析,制定并落实安全措施。(三)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安全交底和现场管理。第九条属地单位是临时用电作业区域所属单位,主要安全职责是:(一)组织开展临时用电作业风险分析。(二)审核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并进行监督检查。(三)审批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四)负责临时用电相关工作的协调,落实供电单位。第十条供电单位是安装和拆除临时用电线路的单位,主要安全职责是:(一)参与临时用电作业风险分析。(二)按照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要求,制定并落实安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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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三)向用电单位进行安全交底。(四)负责用电过程中的安全监督检查。第十一条用电申请人是用电单位的现场作业负责人,主要安全职责是:(一)提出申请并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二)参与临时用电作业风险分析,制定并落实安全措施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