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的约定解除本合同,对此,乙方表示接受并不持任何异议。
在用工单位要求的试用期内,乙方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标准的,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执行。
3、本合同期届满或提前解除,本合同终止,但本合同第十四条的约定不受影响。
4、在本合同期限内,若乙方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单方提出解除本合同或
者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甲方规章制度以及本合同约定的,应当赔偿甲方损失。
三、用工单位和工作岗位
1、甲方派遣乙方到用工单位:
工作。
2、乙方同意根据用工单位工作需要,担任具体的岗位工种工作,工作岗位及内容详见《派遣员
工名单表》和《岗位描述》。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乙方违反本条约定被用工单位退回的,则视同
乙方提出解除与甲方之间的劳动合同,甲、乙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即告终结,同时,乙方同意甲方无
须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
3、除临时性工作或者短期学习培训、出差外,如用工单位需要乙方到本合同约定以外的地点或单
位工作和学习培训,应经甲方同意,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1、根据用工单位的岗位(工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由用工单位安排。
2、乙方具体岗位职责由用工单位根据工作需要依法确定,乙方应认真履行用工单位的岗位职责的
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其本职工作;
3、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在其它单位兼职。
4、用工单位因生产和工作需要,依据乙方的专业、特长、工作能力和表现,需调整乙方工作地点、
工作岗位及其工作报酬的,须经甲方同意与乙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但以下情况乙方须予
以接受:
(1)用工单位因生产经营服务需要,产业、产品结构调整及工艺规程、组织机构设置等情况发生变
化需调动乙方工作岗位时,经甲方同意后乙方应予接受;
(2)用工单位确因生产经营服务需要,经甲方同意后可以临时安排乙方从事其他岗位工作,工作
期限由三方协商确定
(3)乙方因技能、身体等因素达不到生产服务、工作质量、产量等指标,不能胜任工作的。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用工单位安排乙方执行
B
工时制度。
A标准工时制。
3
fB不定时工时制。C综合计算工时制。2、执行标准工时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3、乙方在用工单位工作期间,依法享有假期根据用工单位的假期安排。4、乙方休假应获得用工单位同意。六、劳动报酬1、乙方在正常出勤并付出正常劳动后,有权获得相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