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管理职责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发电有限公司监察工作的管理职能、管理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本标准适用于发电有限公司监察工作的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发电有限公司考核标准
3管理职能
监察审计部是公司监察工作管理的归口部门,在公司总经理和上级监察部门的领导下,负责公司监察的日常管理工作。
4管理内容与要求4.1监察目的保证政令畅通,维护公司制度纪律,改进工作方式,完善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效能,强化廉政建设,促进公司员工廉洁奉公,遵纪守法。4.2监察工作原则4.2.1依法监察,实事求是。4.2.2紧密围绕公司中心工作和亟需治理的突出问题。4.2.3紧密结合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4.2.4监察部门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4.2.5督促检查与改进工作相结合。4.2.6教育与惩处相结合。4.3监察对象4.3.1公司聘任的各部门和公司主要参股单位的负责人及以下管理人员。4.3.2公司各部门和公司主要参股单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上级主管部门的政策、规章、指令和公司各项制度、重大改革措施、工作部署及完成任务的情况。4.4监察职责4.4.1监督、检查监察对象贯彻国家和上级的法律、法规及公司管理手册、管理标准、三项责任制等情况。4.4.2围绕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开展常规监察和专项效能监察。经常监督、检查监察对象履行政职能、职责的情况,切实提高工作效率。
f4.4.3监督检查监察对象在落实公司重要改革措施、重要工作部署及重大任务中,是否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按规定要求实现目标和完成任务。4.4.4受理对监察对象违规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和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并做好有关信访工作。4.4.5调查、处理监察对象的违纪违规行为。4.4.6根据公司要求,参与公司重大事故的调查。4.4.7参与对公司中层干部的考核评议工作。4.4.8参与公司监督管理等方面的重要制度的建议,并监督其实施。4.4.9对监察对象进行遵纪守法、廉洁、效能的教育。4.4.10依照国家的有关政策、法律、法规,保护监察对象和公司的合法权益。4.5监察工作的基本形式4.5.1常规监察,对公司各部门、中层干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