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年度政府投资项目计划下达资金安排预算计划,根据投资计划、支出预算、建设进度及各种资金的同比例到位情况分期拨付项目建设资金。第二十七条政府投资项目确需动用预备费用的,由项目建设单位提出申请,经投资综合管理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审核批准后执行。第二十八条政府投资项目计划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未经规定程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第二十九条跨年度实施的政府投资项目调整年度投资额的,累计政府性建设资金不得超过已批准的该项目政府性资金概算投资总额。第三十条投资综合管理部门应当建立投资信息发布制度,会同有关部门发布政府对投资的调控目标、主要调控政策、重点行业投资状况、发展趋势和产业指导目录等信息,发挥政府投资对全社会投资的引导作用。第三十一条政府投资项目实行公示制度。投资综合管理部门应对下列政府投资重大项目,在审批前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或新闻媒体等形式,向社会公开有关内容,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一对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有重大影响的二对生态、环境保护、资源开发利用有重大影响的三与社会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社会关注程度较高的。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宜公开的项目,不进行公示。第五章建设管理
f第三十二条资本金注入的政府投资项目实行法人责任制,按规定组建项目法人,负责项目的建设、管理和运营。第三十三条目。发展和改革部门为投资综合管理部门,负责政府投资项目的规划和计划编制,审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和监督检查政府投资项目的计划执行和组织实施情况。财政部门负责监督检查政府投资项目的预算标底审查、结算审价、财务决算审批等财务管理工作。审计部门负责编制年度政府投资项目审计计划,对政府投资项目的总预算或概算执行情况和竣工决算进行审计监督,对重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资金运用情况进行跟踪审计。规划、建设、水利、交通等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监督检查本行业的政府投资项目的规划管理、质量管理、施工安全、建设工期和工程造价等。国土资源、环境保护、监察等部门根据其各自职责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督。第三十四条对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逐步推行代建制。具体由投资综合管理部门在项目建议书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中予以明确,并由投资综合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和建设单位通过招标方式择优选定有相应资质的工程代理建设单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