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前必须清洗干净,消毒后的餐饮具表面光洁、无油渍、无水渍、无异味、无泡沫、无不溶性附着物,及时放入保洁柜密闭保存备用。
5盛放消毒餐具的保洁柜要有明显标记,要经常擦洗消毒,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要分开存放。
6洗刷餐饮具的水池专用,不得在洗餐饮具池内清洗食品原料,不得在洗餐饮具池内冲洗拖布。
7洗刷消毒结束,清理地面、水池卫生,及时清理泔水桶,做到地面、水池清洁卫生,无油渍残渍,泔水桶内外清洁。
8定期清扫室内环境、设备卫生、不留卫生死角,保持清洁。
f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管理制度
1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2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持有效健康合格证明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3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及其它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4凡检出患有以上“五病”者,要立即叫其调离原岗位,禁忌症患者及时调离率100。
5凡食品从业人员手部有开放性、感染性伤口,必须调离工作岗位。
f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1食品生产、经营、餐饮人员必须在接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餐饮服务工作。
2认真制定培训计划,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指导下定期组织管理人员、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的培训以及食品加工操作技能培训。
3餐饮服务食品人员的培训包括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食品从业人员,初次培训时间分别不少于20、50、15课时。
4新参加工作人员包括实习工、实习生、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5培训方式以集中讲授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离岗学习一周,待考试合格后再上岗。
6建立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f五病调离制度
1幼儿园从业人员必须按规定定期进行健康体检;
2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检查合格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3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期肺结核、化脓性、渗出性或接触性皮肤病患者必须立即调离直接幼儿服务的工作,治愈后方可恢复从事原工作;
4幼儿园从业人员调离人员健康情况必须全程监护,了解病情状况;
5向卫生行政部门及时通报幼儿园从业人员调离人员基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