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发〔2012〕2号
关于要求做好20112012学年第二学期温州大学城市学院大学生专业奖励与素质拓展学分申请的通知
各分院团委、学生会、社团、各班级:为进一步做好城市学院大学生专业奖励与素质拓展学分的申请工作,现将具体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请对象温州大学城市学院在校本、专科学生二、申请日期:2012年2月21日至5月21日第一批申请时间:2月21日3月9日第二批申请时间:3月13日3月30日第三批申请时间:4月3日4月20日第四批申请时间:4月24日5月21日三、申请流程1.申请人如实填写《温州大学城市学院专业奖励与素质拓展学分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1),附上学生证复印件及所申请项目相关证明材料,须将证明材料及《申请表》装订在一起(《申请表》在上,证明材料在下)。2个人申请材料以班级为单位,须在所属分院规定的上交时间内按时交至各分院素质拓展中心。如超过本批次上交时间的申请人,请在下个批次上交。3.各分院素质拓展中心必须准确核实各申请资料,在《申请表》上填写分院意见后,填写好本分院《素质拓展学分汇总反馈表》(以
f下简称《反馈表》),确保信息无误,将《反馈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将纸质版与整理好的学生申请材料以班级为单位统一装袋,申请材料顺序与反馈表顺序保持一致,每批次按照指定时间上交,上交时间分别为3月13日(第一批)、4月3日(第二批)、4月24日(第三批)、5月25日(第四批)下午1320前交至学生服务大厅(4207)素质拓展窗口。学院直接将材料递交院大学生素质拓展专家委员会进行评审认证。4.每批审核完毕后,审核结果将及时在团委网站()进行公示。在公示期内各分院素质拓展中心负责人须通知学分申请者及时查看申请审核结果。如有疑议,以分院为单位汇总到学生服务大厅(4207)素质拓展窗口进行核实、更正,公示期为三天,逾期不再受理。四、申请内容及条件1参见学生手册《温州大学城市学院专业奖励学分与素质拓展学分实施办法(试行)》,学分申请项目及实施部门见附件4。2、学生必须自主选择获得2个素质拓展必修学分,否则不予毕业。以上单个项目只可申请一类学分,不可重复申请。五、注意事项1.申请人在申请期间,若尚未收到等级证书,申请人可填写《温州大学城市学院专业奖励与素质拓展学分延期申请表》(以下简称《延期申请表》,见附件2)提出申请,以防申请项目过期。可延期项目包括英语等级,计算机等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