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等证明材料按月装订,并保存12个月以上。
三、食品粗加工卫生制度
1、食品粗加工前检查食品质量,不加工腐败变质、有毒有害或有异味的蔬菜、肉、鱼、蛋、禽等食品。
2、动物性食品禽、肉、鱼和植物食品蔬菜、水果等分开挑选、去杂、清洗和加工。
3、动物性食品之间分开处理,处理水产和处理肉、禽应分开进行,防止相互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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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响。4、专池专用,各洗涤池标识明显。荤素食品盛器分开使用,标识明显。5、冷冻食品的解冻应提前在常温下进行自然解冻或在流动的自来水下解冻,不
用热水融解禽、肉、鱼类食品。6、处理后的食品用干净的容器存贮,应分类置于货架上摆放。不得直接置于地
上。易腐食品加工后及时使用或冷藏。7、加工用的刀、砧板、案板、绞肉机、洗涤池、盛具、容器等用工具用后洗涮
干净,定位存放,并定期消毒。8、工作结束时要搞好卫生,地面、台面冲洗干净,及时处理垃圾及废异物。盛
装垃圾及废异物的桶应加盖,随时处在密闭的控制下。
四、烹调加工卫生制度
1、烹调加工所用原料应新鲜,烹调加工前认真检查食品质量,发现卫生问题及时处理,不干净的返回粗加工间重新处理。腐败变质、有毒有害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不选用、不切配、不烹调。
2、烹调食品,中心温度达70℃以上,烹调后食品至食用的时间不超过2小时,且在≥60℃或≤10℃的条件下贮存。隔夜、隔餐及外购熟食回锅彻底加热后供应,熟制品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开存放,半成品与食品原料分开存放。
3、调料符合卫生要求。调料应认真检查,发现异、杂物等及时筛选,禁止使用假冒伪劣调料。盛装调料的容器清洁卫生,使用后加盖。工作结束时将调料全部收入调料盒中并加盖存放。
4、非食品用原料严格控制禁止入内,防止误食引发食物中毒。5、烹调人员上岗要更换清洁的工作衣帽,头发不外露,烹调人员的手要经过彻底清洗,工作时不许抽烟,戴饰品,不随地吐痰和乱扔异物,有外伤炎症者要包扎好伤口或暂时停止工作,或不直接触食品,不能穿工作服上厕所,外出归来或做其它接触不洁物,杂物的工作要及时清洗双手,不能用勺具直接品尝烹调的食品。6、煎炸食用油高温(230℃)多次使用,发现颜色变深或有异味的油7、烹调用具应保持清洁,每次用完都要清洗,保持洁净。灶房内工具应专用,不能和粗加工间等部门合用。8、工作结束后,工具、用具、容器、灶上、灶下、地面洗涮清扫干净,做好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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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调加工场所的清洁卫生。
五、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制度
1、从业人员每年进行一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