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期届满3个月前,提交再培训换证申请表(见附件1),经再培训合格,换发新证。评审人员应客观公正,依法保守企业的商业秘密和有关评审工作信息。第十五条二、三级安全标准化评审专家应具备以下条件:(一)省、州(市)级安全生产专家库成员。(二)经危化品企业安全标准化专门培训。(三)具有至少8年从事化工工艺、设备、仪表、电气等专业或安全管理的工作经历,或5年以上从事化工设计工作经历。第三章自评与申请第十六条危化品企业应当根据《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AQ30132008)和《评审标准》等标准规范进行安全标准化自评。第十七条危化品企业可自行组织专家或自主选择评审单位为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提供咨询服务,对照《评审标准》对安全生产条件及安全管理现状进行诊断,确定适合本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具体要素,编制诊断报告(见附件2),提出诊断问题、隐患和建议。
f危化品企业应对专家组诊断的问题和隐患进行整改,落实相关建议。第十八条危化品企业开展安全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要成立企业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自评工作组,对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与《评审标准》的符合情况和实施效果开展自评,形成自评报告。自评工作组应至少有1名自评员,自评员应具备危险物品安全类注册工程师资格。第十九条危化品企业自评结果符合《评审标准》等有关文件规定的申请条件的,方可提出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审申请。第二十条申请安全标准化企业达标评审的条件(一)申请安全标准化三级企业达标评审的应具备以下条件:1.已依法取得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活动的相应安全生产行政许可。2.已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1年(含)以上。3.提出申请之日前1个月内按《评审标准》进行自评,自评得分在80分(含)以上,且每个A级要素自评得分均在60分(含)以上。
f4.申请之日前1年内未发生人员死亡的生产安全事故或者造成一次1000万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爆炸、火灾、泄漏、中毒事故。(二)申请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达标评审的应具备以下条件:1.已通过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达标评审并持续运行2年(含)以上,或者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达标评审得分在90分(含)以上。2.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活动5年(含)以上。3.申请之日前3年内未发生人员死亡的生产安全事故,或者造成一次10人以上重伤事故,或者造成一次1000万元以上直接经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