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2届毕业生党员离校前集中教育和党组织关系转移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部党委:为进一步做好2012届毕业生党员离校前教育和组织关系转移工作,确保毕业生党员顺利转移组织关系并在离校到工作单位期间继续创先争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不断线,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做好毕业生党员离校前的集中教育各相关学院党委要利用毕业前的一段时间,在毕业生党员中开展一次有针对性的集中教育,以加强毕业生党员的党性教育和组织观念教育为重点,为他们详细讲解组织关系转移知识,引导毕业生党员正确处理好就业与履行党员义务的关系,使我校的毕业生党员进一步强化党的意识和党员意识,增强组织观念和纪律观念,严格转移党员组织关系,在走向社会后,始终牢记党的宗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在社会各行各业中继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二、做好毕业生党员有关档案材料的整理归档工作各学院(部)党委应及时将毕业生党员入党的有关材料装入学生个人档案袋,并办理好交接登记签字等手续。归档材料包括:(1)入党申请书;(2)团员入党推优表;(3)思想汇报;(4)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5)外调政审材料(或直系亲属政治历史情况说明)(6)综合政审材料;;(7)入党志愿书;(8)预备党员考察登记表和鉴定表;(9)预备党员转正申请书;(10)其它需归档的材料。三、严格转移组织关系
f毕业生党员的组织关系原则上随毕业生党员同时离校。毕业生党员应在离校前提前联系落实好组织关系所去的党组织及上级党组织名称。关系转移去向一般可按如下情况办理:已经落实好建立了党组织的工作单位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所去单位党组织;尚未落实工作单位或所去单位没有建立党组织的,提前联系确认对方同意接收后,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组织关系的具体转移程序为:(1)毕业生党员本人认真落实个人的组织关系去向,并按要求填写好《昆明理工大学2012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登记表》(2)各学院(部)。党委派专人审核后,于5月20日前将此表的纸质档和电子档一并上报校党委组织部,要求上报的毕业生党员名单必须与《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基层版)》内数据一致。(3)校党委组织部对上报名单及信息进行审核。(4)校党委组织部于6月1日前返还审核后的名单,并依据实际组织关系转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