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在市场经济中,没有等级、特权的束缚,每个人是平等交换,自由竞争。但是当自由资本主义发展到垄断资本主义,由此出现的不平等现象越来越严重。人们发现以自由为前提设定的人格平等,只是抽象意义的平等。资产阶级提倡的“天赋人权”也只是形式上的人格平等,而在现实的经济活动中,由于个人的差别,平等也只是差别上的平等。如果再主张市场经济自由竞争,社会的不平等将越来越严重。由此,主张平等优先。(三)自由与平等不可调和罗尔斯试图调解自由与平等的关系,从根本上建立一个正义的社会。但是罗尔斯理解的自由与平等是建立在西方民主传统的个人主义上,而建立在个人主义间的自由与平等存在深刻的矛盾和冲突。尽管罗尔斯用“词典式原则”来解决正义两原则的优先问题,但却始终没有摆脱个人主义立场上对自由与平等的理解,这也就造成了罗尔斯对自由与平等调和的失败。因为要保障每个人的自由,就必定会出现由于个人自然禀赋和社会文化条件的差异,导致经济的不平等。而要保证每个人的平等,就必然会减少和限制一些天赋较高者、运气较好者的自由。事实上罗尔斯,对平等的关照不是分离自由谈平等,只是罗尔斯并没有找到一个解决自由与平等关系的切入点,最后走上一元正义论。二、自由与平等:相容关系自由与平等作为人类理想的价值追求,是价值目的性与超越性的本质显现,人们对自由与平等的诉求就是对价值目的性与超越性的追问。众所周知,自由先于平等存在,不管你要不要自由,自由都跟随你,自由存在于人的本质,它是天然的。而平等作为人们认可的普遍价值观是在历史中形成的。随着我国社会和经济的发展,出现了很多不平等问题,所以不平等问题,才备受我们关注。但是这个不平等问题是一个可以解决的问题,如我们在市场经济中,自由与平等问题凸显。表现主要是经济领域过多的自由伤害到平等,这时国家可以采取相应的措施干扰自由。有时,市场过于萧条,社会犹如一潭死水,这时就主张更多的自由。不管是从人的自然属性或社会属性,以及人的深层次问题,自由与平等都是可以协调的。三、自由与平等:互动、平衡关系自由与平等关系已被很多学者讨论过了,同时也得出了一般的结论。但是,始终还是有些失望,一方面他们没有从更高的视角去把握和理解两者的本然关系,把自由与平等理解为一种静态形式或是一种“打擂台”式关系;另一方面他们只是从一般的原则出发阐释自由与平等关系,对自由与平等关系的基础性原则却很少过问。以致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