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造成生产线主机停机72小时以上;因设备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设备报废,或大型设备主要部件报废;因设备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含)以上或直接、间接损失合计超过20万元;因设备直接引起火灾、爆炸或厂房倒塌等灾难性事故。
二、生产车辆(一)一般事故:人员轻伤或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0元及以下。(二)重大事故:重伤1人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0元以上30000元及以下。(三)特大事故:重伤1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30000元以上。
第三章设备事故报告程序及责任分析
第五条设备事故报告具体程序:一各部门发生一般生产设备事故后,要在20分钟内报告生产管理部(车辆事故需报告安全保卫部),由生产生产管理部和安全保卫部根据情况报主管领导。二各部门发生重大或特大生产设备事故,要在10分钟内报告生产管理部(车辆事故需报告安全保卫部),生产管理部和安全保卫部立即到场,并报告主管领导和总经理,搅拌站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制止事故扩大,并保护好现场。三事故当事部门要在事故发生24小时内,将“设备事故报告”报机生产管理部,发生重大、特大设备事故,要及时向集团公司进行报告。四财产保险范围内的设备发生事故,事故部门要立即报告生产管理部及时向保险公司报告。如延期或漏报,造成索赔损失的,将直接追究部门负责人和相关人员责任。
第六条设备事故的分析及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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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一对发生的生产设备事故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1、事故原因查不清不放过;2、事故责任分不清不放过;3、没有采取相应的措施不放过;4、责任人没受教育不放过。二处理办法1、发生事故时,操作人员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包括立即停车等,即向生产主管、搅拌站站长汇报。2、相关人员立即采取相应的措施,组织力量判断分析事故的原因,根据原因提出处理意见。3、普通事故只需提出处置方法并组织抢修即可。4、重大设备事故发生时,要求技术员立即到场,并向当班的领导汇报,同时通知生产部主管领导。5、发生恶性事故时,要保护好现场。6、设备事故当事人要如实反映事故的详细情况,不得掩盖事故真相,任何部门不得隐瞒事故不报,否则严肃处理。7、设备事故发生后,设备的使用部门要对事故的处理过程、损失估算、原因分析做出初步的处理意见,并做好记录,维修值班记录也要记录清楚。8、发生设备事故后,生产管理部应及时调查和上报,不得迟报、虚报,不得伪造、篡改原始记录。
第四章罚则
第七条发生事故隐瞒不报,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