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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方式和工资水平。签订劳动合同的在职员工有获得调整
工资、晋级奖励的权利并享受国家规定的各种津贴待遇。具体内容见公司《劳动
合同》模版。
第八条公司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未宣布废止时依然有效,员
工必须遵守。
第九条本公司员工合同分为《劳动合同》与《保密协议》、《培训合同》三
种。不同类别,不同级别人员根据公司规定,签订不同形式及年限的合同。
类别
层级
委任时间
试用期期限
时间
保密协议
培训合同
服务合同
竞业禁止合同
配管理人
总经理级
参加公享受公

副总经理级
司出资司特殊特殊人

2个月1个月3年签

总监级
培训需补贴人才签订
经理级

员需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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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副经理级2个月1个月2年签
主管级
一般职员
三星职员二星职员一星职员
1个月1年签
第十条公司原有员工续签劳动合同不实行试用期,其他新进公司的员工均实行试用期。
第三章终止、变更和解除
第十一条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即终止。因工作需要续签或解除劳动合同的,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员工本人,协商一致同意的,可续订合同,并下达员工本人《续签合同通知单》,在一周内办理续签手续。协商不一致的,应在劳动合同期满前(30)日下达员工《合同终止单》,可终止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期满后一周内办理离职手续。
第十二条签订劳动合同后,公司因工作需要,经营发生变化、内部改革等情况需调整员工工作岗位时(除经劳动鉴定不能从事者外),员工必须服从,按规定办理有关“异动”手续,员工要求调换工作岗位时,按规定程序经公司同意后办理有关手续。公司应与员工协商变更劳动合同,协商不成的,可解除劳动合同,但需给予经济补偿金。
第十三条在合同的有效期内,按国家省市和公司的有关规定,对不履行或无法履行劳动合同义务的员工,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四条在合同的有效期内,公司违反国家规定,侵害员工的合法权益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况下,员工可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五条除国家规定的可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外,任何一方在合同有效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的,必须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试用期员工提前七天,试用期满后提前一个月),或与对方协商,凡属应协商解除的,双方在三十日内做出同意与否的答复。辞职申请书必须用人单位或职能部门第一负责人批准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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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方可于约定的最后工作日起三日内到人事部办理离职手续。
第四章经济补偿及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终止和解除劳动合同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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