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1、公司员工的直系、旁系亲属、三代姻新以及未婚夫、未婚妻等。2、公司副经理级以上岗位的同学、同乡、前任单位的同事关系。3、各级部门负责人推荐的人员。4、原为公司员工,后因故离开公司者。
第七条
附则
第三十条总经办招聘人员对每次招聘工作进行评估,并逐步改进工作方法,提高招聘工作效率。
第三十一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第三十二条本制度解释权归人事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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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劳动合同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人事管理,保障公司享有充分用人自主权,保护公司员工的合法权益及其择业权,根据《劳动法》和配套法规及省市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公司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一经签订,双方必须严格执行。
第三条公司所有员工(以下简称员工)均应订立劳动合同。集团公司分公司总经理、高级管理岗位应有董事会聘书。
第四条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享有同等的劳动、工作、学习、参加民主管理的权利,有获得劳动报酬、政治荣誉、物质鼓励的权利;有享受劳动保险和各项福利待遇的权利;有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有承担、履行国家法律、法规的义务;有维护公司利益和信誉、保守公司商业秘密的义务;有服从公司分配、完成岗位工作任务和临时工作任务的义务;有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义务。
第五条本规定作为本公司已执行的“劳动合同实施细则”、《劳动合同》、《保密协议》、《培训合同》的补充条款。
第二章签订、主要内容、期限
第六条劳动合同的签订:1、劳动合同均以书面形式订立;员工与公司签订,应由员工本人和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劳动合同》一式二份,员工和公司各保存一份。2、合同签订组织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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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对象
职能部门
管理班子
事业部、二(主管除外)
级公司
员工
组织部门总经办总经办各事业部二级公司
存放地点人事部人事部人事部人事部
第七条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有:
1、必备条款:合同期限、试用期限;生产工作任务、工作岗位;劳动保护
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保险和福利待遇;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2、根据需要经双方协商可约定其他内容。
3、公司各部门根据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按照公司“薪酬体系”在合
同中确定员工的工资分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