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合峪镇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管理的实施意见》1、有悖于社会公德和教师职业道德,造成恶劣影响的;2、学生评议不满意率超过40的;3、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不良影响的;4、不廉洁从教,违背规定从事有偿家教或从事有偿家教严重影响本职工作的;5、乱收费、乱办班、乱订资料,加重学生负担的;6、不能履行本岗位职责,未完成工作目标,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
f7、因工作失职,造成安全责任事故或给学校师生造成严重损失和严重影响的;8、工作纪律松驰,旷工或者无正当理由逾假不归的;9、对无正当理由拒绝参加考核,经教育仍不改正的;10、有其他违纪违法行为的。第五章附则第一条:因病、事假累计超过半年的人员,不参加考核。第二条:考核结果的使用(一)作为确定考核等次的主要依据,同时作为绩效工资发放的依据之一;(二)考核结果作为教职工评优表先,岗位聘任、职称评聘的主要依据;第三条:考核结果在本单位公示,被考核人如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应在考核结果公示之日起2日内向考核小组书面申请复核,考核小组应在接到复核申请起3日内认真进行复核,并提出答复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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