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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会议议事规则
(2013年9月17日印发)
第一条董事会授权公司办公会履行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事项的决策及审批权。为保证办公会议科学决策,规范议事流程,特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原则(一)贯彻党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严格执行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二)维护国家、企业、职工利益的统一,处理好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三)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重大问题的决策要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表决。第三条议事范围(一)企业的发展方向、经营方针,中长期发展规划等重大战略管理事项;(二)资产损失核销、价值在300万元以上(含)的重大资产处置、国有产权变动、利润分配和弥补亏损、增加和减少注册资本、缴纳国家税费和国有资本收益等重大资产(产权)管理事项;(三)年度经营计划、目标,企业年度工作报告,财务预算、决算,从事高风险经营,以及内部机构设置、职能调整等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四)企业改制重组、兼并、破产、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国(境)外注册公司、投资参股、重大收购或购买上市公司股票,国有产权转让等重大资本运营管理事项;
f(五)企业薪酬分配,以及涉及职工重大切身利益等重大利益调配事项;
(六)年度投资计划和融资、担保项目;(七)重要对外投资项目;(八)重大、关键性的设备引进和重要固定资产购置(或单件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固定资产)等重大招投标管理项目;(九)重大工程、系统建设、技术承发包项目以及其他重大项目的安排;(十)年度计划的大额度资金使用,月度资金计划的审核;(十一)较大额度预算外资金使用;(十二)较大额度的非经营资金使用,以及5万元以上的捐赠、赞助;(十三)公司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借贷;各项对外投资和入股;委托理财、代开信用证;对外借款与担保事宜;(十四)员工聘用及对公司中层以上经营管理人员(包括重大项目负责人和重要管理岗位人员)的职务任免;(十五)向参、控股企业委派或更换股东代表(包括委派高级经营管理人员),推荐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十六)公司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的确认;(十七)对公司员工及经营管理人员的重要奖惩;(十八)公司合作中介机构的聘用、续聘、解聘;(十九)重要合同的签订;(二十)研究制定公司各项内控管理制度;(二十一)公司认为有必要上会集体研究决定的事项;
f(二十二)其他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事项。
以上事项议定后,需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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