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安振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合肥顺驰房产代理销售有限公司】
业务合作协议
协议编号:二0一五年【】月【】日签订于合肥市庐阳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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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甲方:合肥市安振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地址:合肥市濉溪路278号财富广场B座东楼1703室法定代表人:刘锋联系人:王宏明
乙方:合肥顺驰房产代理销售有限公司地址:合肥市梅山路安徽国际金融中心30楼法定代表人:俞亮联系人:
鉴于:(1)甲方系一家依法成立的专业从事小额贷款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2)乙方系一家依法成立的具备二手房代理销售、租赁,代办房产过户、评估、银行按揭、抵押贷款资质的有限责任公司。为满足广大小微企业主、个体工商户、自然人等小额借款客户的融资需求,双方决定共同合作,并就相关事宜达成一致。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友好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协议,以兹共同遵守:第1条合作基本内容
一、甲方负责对乙方推荐的借款客户的借款资格和条件进行审查,并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甲方有关制度确定是否给予借款人提供借款以及借款额度和期限。
二、乙方充分利用自身优势,发掘和开发具有融资需求的小微企业主、个体工商户、自然人等小额借款客户,并将其需求信息推荐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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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甲方。三、甲方针对乙方推荐的客户经审查符合甲方要求而完成贷款
实际投放的,乙方可以一次性根据放款金额和期限向其所推荐客户收取一定比例的信息中介费。第2条合作产品
客户主体:小微企业主、个体工商户、自然人。单笔贷款额度:100万元以内(含)贷款担保方式:合肥市(含四区五县)房产抵押贷款期限:7天6个月第3条相关利息、费用
一、甲方每月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甲方有关制度按月利率145‰向借款人收取利息。如遇央行基准利率调整,此档利率同时调整,并由甲方书面通知乙方。
二、乙方收取客户信息中介费的计算标准:
中介费用贷款金额×X‰×贷款期限(期限以月为单位)其中:X≤3三、除本条第二款规定的中介费外,乙方及其所属员工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借款客户收取任何名目的费用,一经发现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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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四、为充分调动乙方业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乙方需制定相关激励政策,从上述中介费中拿出一定比例费用奖励直接经办人,相关激励政策需报甲方知晓。第4条保证方案
一、乙方对其所推荐的业务向甲方承担连带保证担保责任,该保证责任在乙方出具的《放款申请函》(见附件一)中约定,受法律保护。
二、为保证乙方落实保证责任,乙方须于本合同签订后五日内一次性向甲方指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