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林初中“控辍保学”工作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巩固“普九”成果,建立健全“控辍保学”工作长效机制,实施依法治教,确保我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如下制度:1、全校教师必须认真学习,深入贯彻《义务教育法》,理解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严格依法治校,依法治学。按照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具体要求做好“控辍保学”各项工作的落实,进一步形成学校、家庭、社会相结合的防辍体系,坚持依法控辍,确保九年义务教育工作的顺利实施。2、认真学习贯彻《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坚持面向全体学生实施素质教育,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抓好后进生的思想教育,坚持不让一个学生掉队,力争让每个学生进得来留得住。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保证学生身心健康发展。3、学校每学期召开家长会时,要向学生家长大力宣传《义务教育法》及“控辍保学”重要意义。4、建立健全学生学籍管理档案。每学期初班主任应及时、完整填写义务教育学生学籍卡,并整理完整交教务处;期末班主任应按要求及时整理,完整填写学生的学籍卡,及时交教务处教务员验收存档。5、健全任课教师上课点名制度,发现学生无故缺课应及时报告班主任,班主任每天均必须掌握学生出勤情况。对缺课的学生要及时
f家访与家长联系,并报告学校领导。班主任发现学生辍学一周,应填写相关情况记录,并按要求二周内至少应家访三次,并做好记录(包括辍学原因、去向、家长态度、动员效果及村委会联系的情况),若三次家访仍无效,应报告综治副校长和校长,并配合村委会依法动员,并采取相应措施。6、学生因事、因病一天,应向班主任请假,三天以上(含三天),应由家长向学校教务处提出书面请假,因病应附上相应的医院证明。7、学生因病(有镇卫生院以上医院证明)或其它特殊情况(须有家长单位证明)无法坚持学习者,由家长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审核,报教育局教育科批准,发给休学证明,方可正式休学。8、班主任是巩固学额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每学期对班主任工作考核时把“控辍保学”做为重要内容之一,对工作不力出现一名辍学生扣考核积分5-10分。各任课教师应积极配合班主任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学生转学,所在班级班主任必须负责指导、督促家长及时办理转学手续,手续齐全方可让学生转学。9、强化师德建设,教育教师带着感情做好每一名学生,特别是后进生的工作,不得对学生挖苦、讽刺,严禁对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