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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劳动条件法用人单位使用劳动者工作必须为劳动者提
供必要的劳动条件这既是为了保障劳动者的身心健康的需要也是社会化再生产的需要归根结底是人类文明发展的需要随着社会的发展逐步提高劳动者的劳动条件是世界各国劳动立法的发展趋向以劳动报酬休息与休假为内容阐述劳动法对劳动条件的规定节本章第一
劳动报酬的概念和法律原则一劳动报酬的概念一劳动报酬的
基本概念劳动报酬即我们通常所说的工资有广义狭义之分广义的工资泛指人们从事各种劳动而获得的货币收入或有价物它既包括国家公职人员的各种收入也包括公民个人因加工承揽委托运输约稿等各种劳动的收入狭义的工资也称为薪金薪水薪酬薪资专指劳动法中
所调整的劳动者基于劳动关系取得的各种劳动收入它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我们这里说的劳动报酬是指后一种含义的工资《劳
动法》中所讲的工资具有其规范的内涵和外延工资是指劳动者通过提供劳动从其所在用人单位获得的全部劳动报酬包括用人单位以各种形式支付的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但不包括支付给劳动者的保险福利费用及其他非劳动收入在劳动法的范畴内工资包括了法定的最低工资和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工资或者称之为一般工资国际劳工组织1949年制
定的《保护工资公约》和建议书《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二工资立法的发展变化工资立法随各国社会制度文化民族及社会经济发展阶段的不同而有所不同早期的生存工资制度产生于西方经济科
f学的发展初期认为工人的工资只要能够维持在生存水平上就可以了即工人的工资等于工人及其家庭维持最低生活的费用这种生存工资制度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工人运动的斗争被工资基金制度所取代集
体谈判式的工资是各国确定工资的一种基本制度集体谈判作为处理劳资关系的一种规范起源于英国并随工业革命的发展而传至欧洲大陆和北美洲到了20世纪即为大数新兴工业化国家所采用集体谈判的内容包括工资等级和标准工资增长幅度福利待遇标准等这些谈判内容通过签订集体合同的方式确定下来政府对集体谈判和集体合同不干预但仍为企业确定工资标准提供法律规范分配的管理主要在国有企业的工资分配中我国政府对企业工资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在《关
于做好2006年企业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工作的通知》中要求严格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审核工效挂钩方案三劳动报酬的构成形式我
国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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