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XXXX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第一条
总
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
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XXXX等三方共同出资,设立盘锦X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
第三条公司名称:第四条住所:
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三章
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
公司经营范围
第四章
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时间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认缴):XXXX万元人民币第七条股东姓名(名称)、认缴及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如下:
1
f单位:万元
设立(截止设立登记申请股东姓名或名出资称数额时间方式货币货币货币合计数额时间方式数额货币货币货币时间方式出资出资出资出资出资出资出资出资认缴情况日)时实际缴付分期缴付
(一)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二)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不按照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三)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五章
第八条权:(一)(二)(三)(四)(五)
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的报酬事项;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监事的报酬事项;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2
f(六)(七)(八)(九)(十)
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
出决议;(十一)修改公司章程;(十二)聘任或解聘公司经理。第九条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第十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第十一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定期会议按季度定时召开一次。代表十分之一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