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设施进集团时,由集团行政人事中心组织财务部及使用部门进行验收、登帐、编号及保管。
第十二条:1办公设施在使用过程中出现故障时,应及时通知集团行政人事中心组织维修。
2因办公设施不能满足工作需要或因损坏而不能修复时(维修费高于购买费的50),按照财产的分类办理报废手续。
第五章物资领用管理第十三条:集团根据物资分类,进行不同的领用方式:1消耗品、易耗品:直接向行政人事中心物品管理员申请领用。2管理办公品:由行政人事中心负责人签字,在行政人事中
心管理员处领用,管理员应做好备案工作。3实物资产:总经理签字审批后,由行政人事中心负责人进行
发放工作。4办公用品领用细则(1)行政人事中心在集团每位员工入职时为其一次性提供符合
规定的全月办公用品,并设立《个人办公物品领用台帐卡》(附件三),此台卡由行政人事中心统一保管,供人事异动之用;
(2)个人先向部门负责人申请,由行政人事中心发放登记;(3)各项办公物用品的发放数量有一定的基准,且因工作性质、职别的不同因人而异使用人可根据个人自身需求领用,大体以正常合理使用量为限量标准;(4)发放办公物品时,行政人事中心应如实填写《物资出库登
f记表》(附件四),经用人签字确认后统一留备;(5)办公物用品的领用分个人使用和部门使用两种,凡部门使
用的办公物用品,各部门负责人应指定专门人领用并保管;(6)做好每次办公物用品的库存帐。5维修及各部门需领用工具等自用设施时,需填写《物资出库
登记表》,在行政人事中心物品保管员签字领用。第十四条:办公用品领用原则1消耗品的领用遵循适度的原则,按工作的情况来决定,不可
领用与本工作无关的用品。2打印纸的使用以节约为原则,除正式文件及合同外,其他打
印文件尽量使用废纸打印,如使用新纸张应采用双面打印。3办公用品严禁带回家私用。4新进人员到职时由部门负责人通知部门内的物品管理员发
放消耗品和易耗品,如有需要可向行政人事中心申请管理用品及实物物资;人员离职时,必须向行政人事中心办理办公物品归还手续,未经行政人事中心认可的,不得为其办理离职手续。
5行政人事中心有权控制每位员工的办公物品领用总支出。第六章集团物资借用
第十五条:凡因工作需要借用集团办公器材的须先由部门负责人审核后,在行政人事中心物品保管人员处签字领用。
第十六条:借用物资超时未还的,行政人事中心有责任督促归还。
f第十七条:借用物资发生人为损坏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