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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劳动合同法》培训总结新劳动合同法》
新《劳动合同法》即将于2008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现在总结一下培训结果:劳动合同期限。1、劳动合同期限。目前相当数量的企业采用短期劳动合同策略,尤其是以一年一签的比例最大。在新法实施以前,短期合同策略的好处是给予了企业在用人方面的灵活性,同时也给保持员工一定的压力(对于优秀人才而言,这样的做法其实适得其反)但是新法出台后,。有两点规定的改变对短期合同造成影响:一是关于无固定期合同的签订条件。新法14条第2款第3项规定“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要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39条规定的是员工有过错的情况,40条1、2项是指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的情况。换句话说,08年1月1日后,只要员工已经连续签订过了两次固定期限合同(无论期限长短),第二次合同到期的时候,除非员工有过错,或者企业能证明员工不能胜任工作,就必须要签订无固定期合同。二是关于经济补偿金的规定。目前的规定终止合同是不用支付补偿金的。而新法则颠覆了这项规定,终止合同除非是员工主动提出终止也要跟解除合同一样支付经济补偿金,支付的标准也是一样的。所以,基于以上两点原因,短期劳动合同策略将完全失去它的作用,所以建议以后企业不要再签短期合同了,只能增加自己的管理成本,毕竟每年都要打印一大堆劳动合同,浪费纸张啊。班库猎头:www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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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hrcom2、试用期试用期的规定,目前在《劳动法》中没有明确的规定,只是笼统的规定试用期不能超过6个月。目前实行的《北京市劳动合同》倒是有明确的规定,但是已经和新法不同了。所以这里就详细说一下新法的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不满3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合同期限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超过1个月;合同期限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超过2个月;3年以上固定期限合同以及无固定期合同,试用期不超过6个月。按照这个规定,再结合本文第一点关于劳动合同期限的规定,所以对于企业而言员工第一次签合同的时候其实最佳的期限应该是3年,因为可以约定长达半年的试用期,因为毕竟试用期解除合同相对容易一点,而且试用期工资也会低一些。但是对于员工而言,还是短期合同合适,因为一方面试用期要短不少,而且劳动合同期满终止也有补偿金嘛,签一年合同和签十年合同没有什么区别经济补偿金标准是一样的。班库猎头:www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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