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企业信用管理规范
一、范围、依据和定义
(一)范围本规范规定了有关企业信用管理基本概念的术语和定义、目的和作用、管理体系和基本操作。本规范适用于江苏省辖区内企业信用管理活动(二)依据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221172008信用基本术语GBT221182008企业信用信息采集、处理和提供规范GBT221202008企业信用数据项规范(三)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1、企业信用管理方针:企业为实现信用管理目标而制定的一种知道纲领。2、企业信用管理目标:企业开展信用管理活动所要达到的预期结果。3、客户资信管理:以客户信用信息资源和资信调查为核心的一套规范化管理方法的统称。4、授信管理:对于授信对象的范围和授信额度、期限、条件等进行管理的活动。5、客户信用档案:在客户信用信息中对信用评估和决策有参考价值的原始记录和原始资料。6、企业社会责任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在追求企业自身利益的同时,还应兼顾与企业行为有密切关系的利益相关者和自然、社会的利益,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7、信用标准:企业决定授予客户信用所要求的最低标准。
二、具体工作要求
(一)信用管理方针和目标1、信用管理方针企业管理者应确定信用管理方针并形成文件。该方针应与企业的其他方针相协调。企业最高管理层对信用管理方针负责并作出承诺。管理者应采取必要措施确保信用管理方针能为本企业各级、各部门人员所理解、实施和评估。2、信用管理目标企业管理者应规定与关键信用管理要素有关的目标,如适用性、性能、安全性和可信性等,做出承诺并形成文件。企业管理目标应与企业信用管理方针和企业其他目标相协调。(二)企业信用管理的组织1、信用管理部门的设立企业应设立信用管理部门,对企业最高管理层或董事会负责。
f企业应根据经营管理实际,设立信用管理部门的组织构架,宜设立独立建制的信用管理部门,或将信用管理职责明确赋予有关业务部门。2、信用管理部门的职责信用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包括:a客户资信管理;b信用档案管理;c客户授信管理;d合同管理;e商账管理;f外部信用工具应用;g其他需要管理的内容3、信用管理部门经费企业应单独编制信用管理部门的经费预算并予以执行,确保信用管理部门正常运转。4、信用管理人员配备信用管理部门应根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