念上的区别。到日本谈判贸易的美国人看到日本现代化的城市和工厂,就误认为日本与美国或其他西方国家相差无几。但是,很快他们就发现这种看法与实际相差很大。在美国和加拿大用两天就能签订的合同,在日本往往需要两个星期才能完成。美国人甚至认为日本人经常采用拖延战术。不论公司大小只设一名会计,在问题得不到解决时,拖延办法是告知对方会计不在,我需要请示领导,因此无法进行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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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德国人对于日程和时间安排十分严格,常常花很多时间讲事情的背景,对一件事的来龙去脉十分关注,因此会议经常很长。与日本和美国相比,德国供货也常常需要比较长的时间。法国却于德国迥然不同,一位德国公司领导人这样评论:“法国人开始的慢,速度逐步加快,下午的后半段时间达到顶峰,并一直保持到晚上很晚的时间。德国人一大早就干起来,保持一致的工作速度,到下午后半段逐渐慢下来,他们通常午餐时间很短,下午五点离开办公地点。外国人来我国投资遇到的问题是手续繁杂,往往需要费很多时间才能办成一件事。中方与英方签订合资协议,成立某有限公司,协议规定,自签约起,厂房基建3年完成,但是三年过去了,基建仍远未进入尾声,英方提出愿意多加施工费,但施工进度仍不见加快。
三、权力和决策日本企业尽管都是现代化的先进的企业,但是,企业的经营体制却是家长式的。日本管理者极力把自己的企业办成像一个家庭企业。公司的领导人被视为家长,而公司的员工应该对公司忠心,对公司领导者惟命是听。公司的培训采用师傅带徒弟,由指定管理人员对年轻人进行全面培训和考核。在培训中重点贯彻公司精神,例如,在松下公司,中心主任带领大家满怀激情的朗读公司章程誓言:“作为雇员,我们要尽职尽责,努力改善社会生活,为了世界文明的发展,做出我们的贡献。”到亚洲来经商的西方人发现无论在中国或是日本决策的过程与西方特别是美国有着很大的区别。在美国,谈判代表握有实权,可以在他被授权的范围内做决定。个人敢于负责在美国被视为一种美德,是进取向上的表现。但是,在日本或中国决策常常是集体协商的结果,一般来说避免个人做决定。中国的谈判小组在谈判前、中、后都反复交换意见。有时还需要请示上级,与有关单位“通气”。因此,决策的过程一般都比较长。在政府机构中的工作人员和在公司中任职的雇员各自负责一部分工作,对于自己工作范围以外的事情通常都不愿意过问或表示意见。
四、“和为贵”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