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教育局关于当前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法规类别】义务与基础教育【发文字号】市教安发201020号【发布部门】西安市教育局【发布日期】20100430【实施日期】20100430【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
西安市教育局关于当前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市教安发〔2010〕20号)
各区县教育局,各直属中小学、幼儿园:近期外省发生多起校园暴力伤害学生的恶性事件,引起中央、省、市领导高度重视,为了切实做好我市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工作,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和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现提出以下要求,请严格贯彻落实。一、各学校要严格按照《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防范措施,确保师生安全。二、各学校要选聘责任心强、素质好、业务精、能胜任工作的安保人员,并加强教育和管理,切实提高处置突发应急事件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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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取更为切实有效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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