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发〔2014〕18号)《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部署开展2014年全国耕地质量等别调
查评价与监测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4〕8号)
五、术语和定义
(一)县级耕地质量等别数据库。是指以县级土地利用现状数据中的耕地数据为底图,根据《农用地质量分等规程》进行质量等别评定,获取的耕地质量等别空间数据、属性数据和表格数据的数据集合。
(二)耕地质量等别年度更新数据包。是指以县级为单位,对年度内耕地增减变化及耕地质量建设等引起的耕地质量等别变化进行年度更新评价而生成的数据集合。
六、基本原则
耕地质量等别年度更新评价应遵循“评价方法不变、基本参数稳定、适当补充调查”的原则,具体要求为:
(一)县域耕地现状与变化数据应与相应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数据一致。(二)进行耕地质量等别年度更新评价时,要依据《农用地质量分等规程》(GBT284072012)、耕地质量等别成果补充完善工作确定的技术方法和步骤,进行耕地质量等别评定。
3
f(三)进行耕地质量等别年度更新评价时所采用的因素指标区、标准耕作制度、指定作物、光温(气候)生产潜力指数、产量比系数、分等因素及分级标准、分等因素权重等基本参数,应与耕地质量等别补充完善工作采用的参数一致。
(四)进行等别评定时,要结合项目情况,对分等因素、土地利用水平、投入产出水平等进行适当的补充调查,当耕地的利用水平、投入产出水平等发生变化时,应按照《农用地质量分等规程》规定的方法,重新测算该区域的土地利用系数和经济系数,使评价结果反映实际。
(五)要考虑土地整治、农业综合开发、农田水利建设等项目特点,耕地质量等别评定时要依据长期耕种、肥力相对稳定的耕地条件来进行评定,保证成果的科学性、现实性和可比性。
七、技术路线
围绕耕地质量等别年度更新评价的目标和任务,依据《农用地质量分等规程》(GBT284072012),在耕地质量等别补充完善工作的基础上,以县为单位对年度内耕地增减变化及耕地质量建设等引起的耕地质量等别变化,进行更新评价,生成耕地质量等别年度更新数据包,并更新耕地质量等别数据库。经逐级检查和汇总,形成国家、省、县级年度更新评价成果。
根据年度更新评价工作底图制作的方法不同,分别对应不同的年度更新评价工作流程,见图1、图2。
4
f县级耕地质量等别图
收集资料集资料
土地利用现状图
土地整治项目资料
农业综合开发、农田水利建设等项目资料
年度内新增和减少耕地
年度内进行质量建设的耕地
年度更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