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下
列条件之一的单位和个人:(1)个人或者家庭金融资产合计
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2)公司、企业等机构净资产不
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依法设立并受监管的各类集合投资
产品视为单一合格投资者。投资者数量限制:集合资管计划
f2200人。私募投资基金:
合格投资者是指具备相
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
额不低于100万元且符合下列相关标准的单位和个人:(1)
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单位;(2)金融资产不低于300
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的个人。社
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
金,以及依法设立并在基金业协会备案的投资计划,视为合
格投资者。
投资者数量限制:契约型1200人、合
伙型250人、公司型(150人或2200人)信托计划: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能够识别、判断和承担信托计划相应风
险的人:(1)投资一个信托计划的最低金额不少于100万元
人民币的自然人、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2)个人
或家庭金融资产总计在其认购时超过100万元人民币,且能
提供相关财产证明的自然人;(3)个人收入在最近三年内每
年收入超过20万元人民币或者夫妻双方合计收入在最近三
年内每年收入超过30万元人民币,且能提供相关收入证明
的自然人。
投资者数量限制:集合信托计划250
人(五)关于份额转让基金公司及子公司资管计划:通过交
易所交易平台向符合条件的特定客户转让其持有的资产管
理计划份额证券公司及子公司资管计划:证券公司、代理推
广机构的客户之间可以通过证券交易所等中国证监会认可
的交易平台转让集合计划份额私募投资基金:无详细规定信
f托计划:柜台办理受益权转让(六)关于开放申赎基金公司及子公司资管计划:单一计划自由追加、提取;特定多个客户计划每自然季度最多开放一次私募投资基金:无限制;开放期新投资者申购金额应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不含参与费用);净值高于100万元时,投资者可以全部或部分退出,退出后不得低于100万元;净值低于100万元时,需退出的,投资者必须选择一次性全部退出二资产管理计划合规要点解析主要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证监会令第105号)《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证监会令第83号)《基金管理公司单一客户资产管理合同内容与格式准则(2012年修订)》《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多个客户资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