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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主题词:消防安全
宣传
教育
纲要
抄送:中央办公厅、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中央政法委,科技部、司法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铁道部、旅游局、民用航空局,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中宣部、教育部、民政部、文化部、卫生部、广电总局、安全监管总局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政府。公安部党委,部属局级单位。(共印1400分
公安部办公厅
存档3份)
2011年6月1日印发
承办人:雷进德
校对:罗秀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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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20112015)
为进一步提升全民消防安全素质,增强全社会抗御火灾的能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本纲要。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责任制。通过开展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树立“全民消防,生命至上”理念,激发公民关注消防安全、学习消防知识、参与消防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断提升全民消防安全素质,夯实公共消防安全基础,减少火灾危害,为实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奋斗目标,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到2015年底,各级政府、职能部门、人民团体、社会单位依法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机制基本形成、队伍普遍建立、设施较为完善、形式与内容满足社会需要;公益化和市场化结合、普遍宣传教育与重点宣传教育结合、专业队伍与群众力量结合的宣传教育格局基本形成;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指导、督察、考评、监测体系基本建立;安全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和火灾报警、扑救初起火灾、疏散逃生等消防安全常识得到广泛普及;公民消防安全素质明显提升,遵守消防法律法规的自觉性普遍提高,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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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现和消除火灾隐患、扑救初起火灾和逃生自救互救能力明显增强;人为因素引起的火灾事故明显减少,全国火灾形势保持平稳。二、主要任务(一)家庭、社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1、家庭成员学习掌握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用油和火灾报警、初起火灾扑救、逃生自救常识,经常查找、消除家庭火灾隐患;教育未成年人不玩火;教育家庭成员自觉遵守消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