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分。(正常损耗具体再定)
(3)社团外出活动制度社团学员外出活动,必须由组长到校长室申请,并且上交活动方案,由活动负责老师提前二天发告家长书,做好后勤服务等工作。(4)社团学员管理制度
社团活动招收的学员,一学年内不允许调换、分流、劝退。特殊原因,先向教导处申请,教导处同意后,方可另行安排。学员要遵守活动纪律,准时参加培训。要通知好家长,准时接送,注意安全。
(5)社团安全管理制度班主任要教育学生认真参加社团活动,活动期间听从辅导老师指
挥。辅导老师保证社团活动正常开展,铃响开始活动就开始,下课铃响活动结束,不得无故提前下课。学生回到班级后由班主任组织放学。活动期间的一切安全事宜,由辅导老师负责。在活动中有学生受伤等情况,辅导员要第一时间告知班主任,班主任上报教导处和通知家长,情况严重的直接上报教导处,辅导员写明情况和班主任一起看望学生,并共同处理善后事宜。体育类活动社团,为保护教师和学生安全,辅导员必须与学员家长签订训练期间安全告知书,收好回执,交教导处备案。
(6)社团评比制度
f每个社团都要完成演出和展示的任务,部分社团有比赛的任务。学校每学期举行一次校级社团展示活动,展示社团发放开课证明。根据社团活动展示成绩、材料积累等,每学期各社团评选出优秀学员;评选出校优秀社团,推荐参加区级评选。
(7)社团档案管理制度
社团辅导老师按要求积累社团建设材料,如社团名称,社团管理章程,各项规章制度,考核机制,学员名单,学员学习情况,学员作品,活动过程,活动记录,活动照片,活动成绩,社团荣誉等,认真、精心策划每次社团活动等各方面的材料,期末时交给王明运。
f社团活动管理制度
示范区实验小学2018年9月
f示范区实验小学社团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小学生社团的管理,促进社团
的健康发展,繁荣校园文化,整合区域优质资源,推动教育
优质均衡发展,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小学生社团,是指示范区实验小学
学生在校自愿组成,为实现成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
活动的学生组织。
第三条我校小学生社团必须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
国家政策以及示范区教育局和学校的有关规定。
第四条小学生社团必须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
进小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提高小学生综合素质。
第五条小学生社团在学校分管部门的管理下,在相关
部门的支持下,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课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