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原则论文司法适用论文:论法律原则及其司法适用摘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标志着我国的法律框架基本搭建完毕,较于相对完备的规则适用理论体系,同为法律规范的法律原则在司法操作层面仍困难重重,国内目前的研究更多的是对其他国家理论和实践的介绍,中国本土性问题研究的不够充分。因此,本文以《最高人民法院公报》刊登的典型案例为研究范本,用实证分析的方法探讨在中国司法环境下运用法律原则裁判的困境,并从方法论的角度分析造成这种困境的成因,最后提出完善原则裁判的方法,以期裨益于法律原则更规范地适用于司法实践。关键词法律原则司法适用法律技术基金项目:本文系2010年度国家大学生创新性试验计划项目“法律技术在司法中的运用”(编号sg31510210)的阶段性成果。最近几年,“能动司法”成为活跃在司法领域的一个新理念,但是司法能动必须有一定的限制,如果任由法官依照个性判案,那么无疑会导致司法腐败,难以实现法制的统一。如何避免司法能动演化为司法乱动,为能动设置必要的限度?比德林斯基认为:“这些标准应该来自一些媒介法理念(或最高的法价值)与实证法的具体规定之间的法律原则。”如何适用法律原则这是一个极其复杂的问题,不仅在法学理论上颇具价值,在司法实践中也具有重要的现实
f意义,因此对于法律原则适用的探讨,不能仅仅局限在理论上的思考,更应该结合我国的现实语境,通过对真实裁判的总结和反思,在理论和操作层面上更加深入地分析法律原则的适用条件和适用过程。一、法律原则适用的概况及其司法效果要开展法律原则在司法中运用的实证分析,需要以真实典型的案例数据库为基础。《最高人民法院公报》(下文简称《公报》)作为国家权威平台的,其发布的案例发挥着典型性的指导作用,截止2010年第12期,《公报》共出版170期,刊登770①个案例。在对案例进行筛选的过程中,首先面临的问题就是如何准确把握法律原则的含义和范围。然而在国际学术界,较之于法律规则,法律原则的概念迄今几乎还没有得到哪怕是大致统一的界定。为了保证研究范围的相对确定性,本文将所研究的法律原则限定在已经被实在法接受为法律规范内容的法律原理。这样就排除尚待识别的非实定法律原则,以及诸如“政策性原则”等在不严格意义上使用的其他“原则”。按照法律原则不同内容的角度对其进行分类,可以将法律原则分为程序性原则和实体性原则。程序性原则包括诸如一事不再理、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