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可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会同档案部门,制定实施办法或工作细则,并报上级组织部门和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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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干部档案材料分类细则
为了更好地执行中央组织部制订的《干部档案整理工作细则》规范干部档,案材料的归类,特制订《干部档案材料分类细则》。第一类履历材料1.凡是反映干部本人自然情况、个人经历、家庭和社会关系等基本情况的表格材料均应归入此类。主要包括:1干部、工人、教师、医务人员、军人、学生等各类人员的履历表书、登记表、简历表;2更改姓名的报告及批件;3以履历为主,兼有鉴定等其它内容的履历表、简历表及登记表;4其它由本人填写反映个人简历方面情况的各种表格材料。2.在鉴别此类材料时应注意的问题:1对个人填写的履历表应对照档案中原始记载进行审查,并加盖主管干部单位的公章。经审查凡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的,应要求干部本人更正或重新填写;2为使干部档案不断补充新材料,新分配的大、中专毕业生转正定级后和军队干部转业到地方工作后,应立即填写中组部新制发的1999年版《干部履历表》。3.属于人事保卫部门管理工作的卡片、组织上摘抄本人档案内的表格材料等是承办人作为工作参考使用的材料,不属于干部档案归档内容,不应归入干部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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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4.本类材料按材料形成的时间先后顺序进行排列。第二类自传及属于自传性质的材料1.凡由本人撰写的叙述自己经历、参加重大政治历史活动、思想变化过程、家庭和社会关系等情况的材料归入本类。主要包括干部历史自传、干部自传、思想自传、反省自传、小史、小传及有自传内容的“历史反省”等材料。2.有的同志在申请入团、入党时写了具有自传内容的申请书,如该人档案中没有自传材料,可将此材料归入第二类。3.组织上对干部本人交待的有关本人经历、家庭情况或社会关系等材料,凡有专题调查报告、调查材料或结论性意见的材料,应合并一起归入第五类。4.本类材料按材料形成时间的先后顺序排列。鉴定、考察、第三类鉴定、考察、考核材料1.凡各年度、阶段、时期或参加临时性工作、学习、劳动以及工作调动对干部个人的优缺点和德能勤绩表现情况进行考察了解形成的评价性材料,均应归入第三类。第三类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鉴定材料包括自我鉴定;2以鉴定为主要内容的各类人员登记表;3年度考核登记表,考核、考察材料;4民主评议干部的综合材料;5作为干部调动依据的正式考察综合材料;6组织正式出具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