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在院、部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领导下,分院、部和系(教研室)进行。答辩程序及组织实施办法见《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程序及实施办法》。答辩要按规定程序进行,要严肃认真。成绩评定要严格把关、严格掌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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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理工类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工作手册
答辩小组应根据学生提供的毕业设计(论文)(包括译文的翻译质量)成果、答辩情况及指导教师和评阅人的意见,按优秀(90-100分)、良好(80-89分)、中等(70-79分)、及格(60-69分)、不及格(60分以下)五级分制综合评定成绩,参考标准如下:优秀:完成或超额完成任务书规定的任务,能灵活运用所学知识和技能解决毕业设计(论文)中的实际问题,独立工作能力较强,对某些问题的分析有独到见解;答辩中叙述流畅、条理清楚,能较准确地回答问题,基础理论知识扎实;思想品德好,工作认真踏实,遵章守纪。良好:完成任务书规定的全部任务,能正确运用所学知识和技能解决毕业设计(论文)中的实际问题,有独立工作能力,对某些问题有见解;答辩中叙述清楚能正确回答问题,无原则性错误;思想品德好,工作认真,遵章守纪。中等:基本完成任务书规定任务。能运用所学知识和技能解决毕业设计(论文)中的实践问题,有独立工作能力;答辩叙述较清楚,经提示启发能正确回答问题;工作较认真,能遵守纪律。及格:基本完成任务书规定的任务,尚能运用所学知识和技能解决毕业设计(论文)中的实际问题,无大的原则错误,独立工作能力一般;答辩中叙述条理性差,基本概念不扎实,但经提示和启发尚能回答问题工作尚认真,能遵守纪律。不及格:未完成任务书规定的主要任务,或完成的部分质量很差,有重大原则性错误;抄袭他人毕业设计(论文);答辩中基本概念不清楚,多次发生原则性错误,经提示启发也基本上不能正确回答问题;工作不认真,不遵守纪律。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待本院(部)答辩全部结束后,由院(部)召开答辩委员会会议,根据指导教师、评阅教师和答辩小组三部分意见对本专业的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进行全面核定。最后将核定的成绩报教务处核准后,再向学生公布(一般优秀率不得超过20,优良率不得超过70)。(八)毕业设计(论文)资料的存档与保管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结束后,毕业论文原件、附件及外语原文、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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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院(部)资料室集中保存,要健全借阅制度,院(部)应指定专人r